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领导信箱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小区按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请您依据购房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到开发建设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并配合完成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