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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新设资质和延续资质审查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关于做好受理2019年度新设地质灾害防治丙级资质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19〕91号)规定,省市联合组织专家对受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新设资质和延续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对审查结果有关信息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无社会公众提出异议。拟定对延安丰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施工丙级(新设)、延安科字勘察设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危险性评估乙级(延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