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民政局:
根据延安市发改委文件(延发改社会[2018]76号)、延安市民政局文件(延市民函[2018]13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宝塔区柳林沟西过境隧道口,拟用土地面积1.817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建设用地1.8172公顷,属允许建设区。该项目用地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