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依据市发改委《关于延安精神红色文化全媒体国际传播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延发改社会﹝2017﹞58号)及贵局的文件(延革函﹝2018﹞63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总规模0.366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经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