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水务局:
依据市发改委《关于延河综合治理杏子河至红庄水库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发改农[2017]9号)及贵局的文件(延市水函〔2018〕32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安塞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总规模0.8659公顷,其中耕地0.7435公顷,经市国土资源局安塞分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安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