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民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12]117号)、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延行审投资发[2018]33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宝塔区川口乡党庄村和蟠龙村,拟用土地面积1.811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0.7295公顷、园地1.0549公顷、草地0.0015公顷、其它土地0.0255公顷。该项目用地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