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土地收购收储中心:
根据延安市土地收购收储中心【2018】61号函,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总规模0.298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