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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延安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明确各单位(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并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负责。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通知》,从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组织领导、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比较详细的具体要求。同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跟踪国家立法进程,根据部、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适时提出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加强在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改善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重点研究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三)注重实际,服务群众。     

为在国土资源系统扎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深入贯彻《条例》的学习活动,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步了解掌握了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条例》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开发布,及时将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传达到全社会各个区域。

)依法行政,有序推进。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我局对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由局职责科室进行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正在酝酿、论证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发布。所有信息,经职责科室审核,重要信息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局信息中心统一在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7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0余条其中:拟征收土地公告182条,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60条,批后征地信息209条,不动产登记办件查询信息6252条,其他各类相关信息46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已全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全部实行免费公开,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5起,已全部答复。行政诉讼3起,全部予以调解,对方撤诉。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7年,市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共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目前,以上由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网上答复提案人,报告市政府督查室。

七、主动回应社会情况

认真做好延安市12345智慧政务服务热线等社会公众网上咨询回复办理工作。今年转办工单19件,已全部处理。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行政许可信息15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接市政府转办信件10件,已全部办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面还不够大、干部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不够高和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类别还不够齐全等方面。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梳理我局及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状况,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电子化程度,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