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公开工作水平。现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局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本单位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并转工作,从实际出发,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包括富县人民政府官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县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公开。
据统计,我局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38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主要职能、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法律法规、土地资源、规划方案等方面,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等内容。另外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出让信息10条,其中土地出让招拍挂信息6条,包含15宗地;划拨公告信息4条,包含19宗地,每个季度在县政务公开栏公开用地审批等相关土地信息。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和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二是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举措,对原办理流程梳理,精简业务环节,清理非必要事项,制作一次告知单,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将一般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异议登记及时办结。按期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与税务部门开通联办窗口,实现了“一窗式办理”,极大方便了办理企业和群众。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工作模式。积极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预告抵押登记已全部实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落实,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凡公开、必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自然资源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推进自然资源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附有目录并装订成册方便查找。
(四)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充实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尤其在机构改革之后我局职责有所调整,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局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与充实政务信息公开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指定工作人员1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扩宽公开渠道,一是网站公开。把富县人民政府官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舆情引导的重要平台;二是LED屏幕公开。在县局院门口和规划中心办公室门口配备LED显示屏,方便群众查看有关公开的信息;三是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放置《一次告知单》,免费提供给前来办事的群众,作为办事的向导;四是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挂标语、摆展板、送手册、发传单,向群众面对面宣传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五是依托网上信访和“12345”智慧政务平台,结合我局工作,针对群众提出的信息诉求,及时提供资料反馈。对投诉、咨询等诉求,均第一时间接收、认真查访核验、客观准确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不属于我局的诉求事项,也耐心细致解答;六是利用土地监管系统(内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对社会公开;七是结合村务信息公开,发布征地政策和信息,确保征地告知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增5 | 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增2 | 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增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增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股室的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员工参与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结合机构改革之后的工作职责,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自然资源发展政策,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积极回应、答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