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局对《富县德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富县华恒煤业有限公司富县牛武华恒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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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