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务管理 / 土地管理 / 规划信息 / 正文

关于延安市东川滨河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

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根据延安市发改委文件(延发改投[2018]85号)、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文件(延市建项发[2018]20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拟申请用地面积11.075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耕地0.7326公顷、园地0.1626公顷、林地2.1633公顷、草地0.0187公顷、设施农用地0.0767公顷、建设用地0.5122公顷、未利用地8.0838公顷。该项目用地属线性工程,已纳入《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2006-2020年)调整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