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根据延安市发改委文件(延发改投[2015]171号)、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文件(延市建项发[2018]21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拟申请用地面积10.217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耕地0.0732公顷、园地0.0015公顷、林地1.3406公顷、草地2.1628公顷、建设用地6.6394公顷。该项目用地属线性工程,已纳入《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