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收储中心:
根据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文件(延市土储函【2018】25号)、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文件(延城国土资规发【2018】09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总规模4.735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1.8277公顷,园地1.5251公顷,建设用地1.3887公顷。该项目用地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