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根据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四八’烈士陵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八广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延发改发【2017】59号)及延安市城市管理局的文件(延城管发【2017】341号),经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审查后,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总规模8.6261公顷,现状为建设用地。
该项目用地符合《宝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照相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面积,不得擅自变动申请土地用途。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8日